法政大学概况

法政大学的历史

大学概况

以建学精神看法政大学历史

法政大学的历史始于1880年(明治13年)、当时在野的法律家金丸铁、伊藤修、萨埵正邦等于东京骏河台北甲贺町19番地设立的东京法学社。1880年是日本近代法典先驱的刑法和治罪法公布之年,东京法学社的诞生显现出自由民权运动的高涨,并与当时日本开始创建完善近代法律制度的新潮流相呼应。
东京法学社从成立之初,就不仅仅是讲授法律的“讲法局”,而且拥有进行辩护实务训练的“代言局”,并非“学校”,而是培养法律工作者的“学社”,通过实务训练非常具体地思考个人的“自由”与独立,及国家社会的“进步”。被继承至今的实务教育,也就是人生潜力开发教育的精神,可说是本校建学之初就有的。
这种“自由与进步”的建校精神,可追溯到法国的法律精神。以萨埵为首的,与东京法学社成立有关的多数人士,几乎都是当时从法国招聘的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巴黎大学教授布瓦索纳德的门生。布瓦索纳德在向日本介绍自然法的思想,起草民法、刑法、治罪法的同时,培养了许多法律专家并广为人知。1881年(明治14年),私立的代言社被禁止,东京法学社关闭“代言局”,“讲法局”独立,取名东京法学校。1883年(明治16年)布瓦索纳德任教导主任。1889年(明治22年),与成立于1886年(明治19年)的法国学会设立的东京法国学校合并,改称和法法律学校,翻译了《权利》《义务》《民权》的法国民法的翻译家箕作麟祥任校长。
1899年(明治32年),梅谦次郎担任校长,不仅开设了以毕业生等为对象的定期重复式教育的“高等科”和进行英、德、法语言学教育的 “随意科”,而且建立了在职人员使用学校发行的教科书自修的“讲习生”制度、以及“听讲生”制度和“优待生”制度等,对广泛凝视普通社会的教育进行多样化的改革。改革取得成效,并在此基础上于1903年(明治36年)根据“专门学校令”,改称“财团法人和法法律学校法政大学”。新学校有白天上课的预科及晚上上课的大学部、“专门部”,同时有相当于研究生院的高等研究科,梅谦次郎就任第一任“总理”即校长。
以梅以谦次郎创建的“开放的教育”为理念•目的的教育改革精神,至今仍然是本校治学的理论基础。

此后,1918年(大正7年)颁布大学令,认可私立大学的设立。于是于1920年(大正9年),创建财团法人法政大学,拥有今天的名称及形式的法政大学诞生,由当初设立的法学部和经济学部,以及预科和专门部组成。1921年(大正10年),于曲町区富士见町4丁目(现校址)新建校舍并迁移。1922年(大正11年),在法学部内增设文学科和哲学科,诞生了法文学部。其间,教师组织从客座讲师体制过渡为专任教师体制,上课形式从法律学校时代的以夜校为中心转变成以白天为中心,法政大学具备了作为综合大学的体制。
目前本校成为拥为15个学部、函授教育部、14个研究院研究科、3个专职研究生院的综合大学。

这是对本校的教育留下很大功绩的布瓦索纳德博士的胸像。目前置于布瓦索纳德大楼26楼天空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