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大學概況

法政大學教育理念

大學概要

法政大學之教育理念及目的—開發人生潛力的教育 ‐

1880年法政大學誕生時之名稱為「東京法學社」。本校創校目的為以個人「自由」及社會「進歩」為目標的自由民權運動高漲中,以「進取的氣質」擔負運用法律,培養出開拓社會的高能力的法律技術人員。此後130年來,目前本校已成長為擁有「15個學部」、「14個大學院研究科」、「3個專職大學院」的綜合大學。當然,本校以進取之精神開拓社會的建校目的,仍然持續不變。即使在現代,本校之使命依然是培養擔負社會進步,具有積極進取精神的個人,也就是「自立型人才」。讓每位學生能夠形成適合自己的人生潛力開發,全面地支持該形成過程,為社會提供具有自立性領導能力、有助於社會進步的人才,這就是本校教育理念及目的。

為了實現此教育理念及目的,目前本校特別致力於以下各項。

  1. 藉著充實日漸複雜的現代各種問題所必須的教養性教育,實踐提高不拘泥於既存框架的學術橫斷性對應能力之教育實踐。
  2. 由於社會的多樣化,在被迫提早致力於對職業、工作、人生設計的大學教育中,充實提昇潛力開發人生設計能力之教育 。
  3. 藉著Faculty Development,深化確保證教員及學生相互之間堅強的信賴關係之教育。
  4. 在不斷進步的資訊技術下,謀求充實教育環境及教育內容,實現高教育成效。
  5. 為了培育對應日常國際化的能力,充實在國際社會能獨立行動的人才培育之教育課程。
  6. 加強與活躍於世界的畢業生之聯繫,強化對應高水準的社會成人教育及終身學習的社會高等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