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大学概况

法政大学的教育理念

大学概况

法政大学的治学理念及目的‐开发人生潜力的教育 ‐

法政大学创建于1880年,初名“东京法学社”。在期望个人“自由”和社会“进步”的自由民权运动高潮中,本校建校目的在于培养具有“进取精神”的、承担法律运作的、开拓社会的高级法律技术者。130年以来,本校目前已成长为拥有“15个学部”、“14个研究生院研究科”、“3个专职研究生院”的综合大学。当然本校至今保持以进取精神开拓社会的建校目的仍然持续不变。即使在现代,本校的使命依然是培养担负社会进步,具有积极进取精神的个人,也就是“自立型人才”。为使每个学生能够具备适合自己的人生潜力开发,本校全面地支持其学习过程,最终做到为社会输送具有独立性及领导能力、有助于社会进步的人才,这就是本校的教育理念•目的。

为了实现此教育理念•目的,目前本校特别致力于以下各项。

  1. 通过充实日渐复杂的现代诸问题所必需的教养性教育,提高不拘泥于既存框框的学术横向性顺应能力的教育实践。
  2. 由于社会的多样化,在被迫提早致力于职业、工作、人生设计的大学教育里,充实提高潜力开发人生设计能力的教育 。
  3. 通过Faculty Development,深化确保教师和学生相互之间坚强信赖关系的教育。
  4. 在无限进步的信息技术下,谋求充实教育环境及教育内容,实现高教育成效。
  5. 为了培育顺应国际化日常性的能力,充实培育在国际社会能独立行动的人才的教育课程。
  6. 加强与活跃于世界的毕业生的联系,强化对应高水平的成人教育及继续教育社会的高等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