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政大學概況

法政大學之歷史

大學概要

從建校的精神看法政大學之歷史

法政大學的歷史始於1880年(明治13年),當時在野的法律家金丸鐵、伊藤修、薩埵正邦等人於東京駿河台北甲賀町19番地設立東京法學社。1880年是日本近代法典先驅刑法和治罪法公佈之年,東京法學社的誕生顯現出自由民權運動高漲,並與當時日本開始建設近代法制度之新風氣相呼應。東京法學社從成立之初,不僅僅是講授法律的「講法局」,並擁有進行辯護的實務訓練之「代言局」,並非「學校」,而是培養法律工作者之「學社」,藉著實務訓練能夠非常具體地思考個人的「自由」、獨立及國家社會的「進步」。今日仍然被繼承的實務教育,也就是開發人生潛力教育的精神,也可說是本校建學之初就存在著。


這種「自由與進步」的建校精神,可追溯到法國法的精神。以薩埵為首,與東京法學社之成立有關的多數人士,幾乎都是當時從法國招聘的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的巴黎大學教授布瓦索納德的門生。布瓦索納德向日本介紹自然法的思想,起草民法、刑法、治罪法的同時,培養了許多法律專家並廣為人知。1881年(明治14年)私立的代言社被禁止,東京法學社關閉「代言局」,「講法局」獨立,取名東京法學校,1883年(明治16年)布瓦索納德就任教導主任。1889年(明治22年),與成立於1886年(明治19年)的法國學會設立的東京法國學校合併,改稱和法法律學校,翻譯「權利」、「義務」、「民權」的法國民法翻譯者箕作麟祥就任校長。


1899年(明治32年),梅謙次郎擔任校長後,不僅開設了以畢業生等為對象的定期重複式教育的「高等科」及以英、德、法之語言學教育為目的之「隨意科」、並導入使用學校出版之教科書自修的在職校外生之「講習生」制度、以及「聽講生」制度和「優待生」制度等,廣泛認清普通社會的教育進行多元化改革。由於改革取得成效,1903年(明治36年)根據專門學校令,改稱為財團法人和法法律學校法政大學。新學校設有白天上課的預科及夜間上課的大學部、專門部,同時設有相當於大學院的高等研究科,梅謙次郎就任第一任總理(校長)。


以梅以謙次郎的創意「開放的教育」為理念及目的之教育改革精神,至今仍然是本校的理念。

此後於1918年(大正7年)頒布大學令,認同設立私立大學。因此於1920年(大正9年),設立財團法人法政大學,於是誕生了擁有今日名稱及形式的法政大學。由當初設立的法學部和經濟學部,再加上預科及專門部而組成。1921年(大正10年),於麴町區富士見町4丁目(現在地),新建校舍並遷移。1922年(大正11年)在法學部內增設文學科和哲學科,誕生了法文學部。其間,教師組織從出講講師體制轉移至專任教員體制,上課形式從法律學校時代的以夜間為主轉變成以白天為主,法政大學具備了綜合大學的體制。


目前本校成為擁有16個學部、函授教育部、14個大學院研究科、1個學部、2個專職大學院的綜合大學。

這是為本校教育留下很大功績的布瓦索納德博士的胸像。目前置於布瓦索納德大樓26樓Sky大廳。

這是為本校教育留下很大功績的布瓦索納德博士的胸像。目前置於布瓦索納德大樓26樓Sky大廳。